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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执业多年,遇到过很多负责敬业的好法官,但也难免多次碰到极少数法官敢违法办案,但冠冕堂皇地要求律师“请您配合法院的工作”。这些不负责任的法官不管当事人的问题是否解决,常常将案件敷衍、拖延,甚至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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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法官要求律师劝说当事人撤诉。有的案件难办,法官懒得办理,让律师劝说当事人撤诉;有的案件属于关系案、敏感案件,法官让律师劝说当事人撤诉;有的法官想提高年底结案率,让律师劝说当事人撤诉……
有的案件需要调查取证,律师提出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法官觉得麻烦,工作量大,不愿意取证,希望律师劝说当事人放弃调取证据申请;有的案件事实复杂,律师需要长时间陈述事实,法官听着烦,法官希望律师停止陈述;
有的刑事案件公诉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案件属于错误抓捕,但却要求律师配合说服被告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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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深知,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律师的天职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许对于律师来说,我们代理一个案件只是一项工作,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可能是关乎自己命运的大事。
律师在案件中的一次错误妥协,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终身的伤害!我们既然干了律师就不要怕,怕就别干律师,我们律师要敢于承担抵制违法办案的风险,有对违法办案说“不”的勇气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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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17年4月的一天,张某诉王某离婚后关于房产分割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官提出调解方案,说被告给我方再支付50万元,问我方是否同意,我当即表示反对,指出法官的这个方案明显偏离案件基本事实,法官没有站在中立的立场,要求该承办法官回避,并要求书记员把刚才法官说的话完整地记在庭审笔录上,结果法官当场向我方道歉。
后来判决书下达了,判决被告向我方支付近150万元,远远超过了当事人100万元的心理预期!这就是律师敢于抗争的结果,当然也得益于当事人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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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法官立场不同,分工不同,并不存在律师必须配合法官工作的问题,律师和法官处理关系的唯一准则是法律,我们律师依法代理,也请法官依法裁判。
律师的上司只有法律,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律师需要“配合法院的工作”。权利是依靠斗争取得的,律师要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斗争,面对极少数法官的违法办案,我们律师必须要勇敢地说“不”!
乐祥立于大连市桃园宾馆
2020年10月4日